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7号)和《关于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有序轮换和持续选派工作的通知》(鄂乡振发〔2023〕7号)精神,结合我校选派工作实际,现面向全校公开选派新一任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驻地、选派数量及任期
1.派驻地: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浮屠镇张畈村
2.选派数量:2人(其中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各1名);
3.任期:一般为2-3年。
二、选派人选条件
1.驻村第一书记应是中共正式党员,现任副处级干部。具有1年以上党龄和2年以上工作经历。工作队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
2.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农村工作,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先。
3.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敢于担当,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擅长做群众工作,开拓创新意识强。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主要职责
代表学校负责所驻村的定点帮扶工作,聚焦“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项核心任务,在地方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紧紧依靠村党组织,指导并带领村级“两委”成员开展工作,注意从派驻村实际出发,抓住主要矛盾、解决突出问题、提升乡村治理效能、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民服务办实事、推动乡村振兴。
四、任职待遇
1.驻村期间,帮扶人员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原人事关系、工资和福利待遇不变、职务、职级保持不变。
2.驻村第一书记党组织关系转到村。不占村“两委”班子职数,不参加换届选举。
3.驻村工作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参与驻村工作的经历根据实际表现和考核结果作为个人评先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4.按照中共湖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21〕17号)要求和有关规定落实驻村工作经费和驻村干部待遇保障。
五、选派方法和程序
坚持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学校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报名,请校内各单位广泛宣传动员,推荐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确保选优派强。
有意愿申报的个人请填写《驻村帮扶人员报名表》(附件1),单位推荐人员请填写《驻村帮扶人员组织推荐表》(附件2)。
个人报名表、组织推荐表请于6月16日(星期五)前交至组织部办公室(科教大楼602室),电子版发送至zzb@hbnu.edu.cn。
党委组织部将对报名人员和被推荐者资格进行审查,经学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派驻驻地。
六、有关要求
定点帮扶是学校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鼓励符合条件要求、能力素质较高的优秀干部参加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是学校党委加强干部培养的重要方式,对在基层一线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驻村干部,重点培养使用。学校派出的乡村振兴挂职干部,要快速转变角色、适应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扎实做好帮扶点各项工作。
附件:
党委组织部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