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教育发展基金会获评全省4A社会组织

新闻来源: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主体责任办、校友办发布时间:2022-04-29浏览次数:47

  

网讯  4月22日,湖北省民政厅发布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评估等级公告,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获评4A级别认证。

省民政厅专家组来校实地评估

湖北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于2014年12月18日成立,七年来,基金会规模不断壮大,内部管理日益规范,公益资助项目逐年增多,有力支持了学校师生和学校建设发展。基金会良好的发展势头,得益于湖北省民政厅、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基金会坚持“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资助学生,奖励教师,帮助学校建设”的宗旨,立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设立多个基金项目,重点针对学科建设、教学工作、科研项目、学生的奖助学金项目进行建设,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基础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学校“双一流”建设和服务国家战略发展贡献了积极力量。

此次获评4A级社会组织是基金会发展历程中的重大突破,显著提升了基金会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标志着基金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在学校党委和基金会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校友、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基金会将以获得4A等级为新的起点,坚持加强机制建设、广泛筹措捐赠、优化运营管理,争取更好的评级,为湖北省地方高校的基金会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据悉,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是对社会组织服务能力的认证,是社会组织开展各项工作的信用基础,也是社会组织公信力和自身形象的具体体现。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每五年一次,评估等级由低到高依次为1A、2A、3A、4A、5A,评估结果纳入社会组织信用体系。获得3A级及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按照规定取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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