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号)

新闻来源:湖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时间:2022-03-31浏览次数:200


校内各单位、全体师生员工、校内社区住户、各施工单位:

当前国内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疫情传播扩散风险进一步加大。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要求,有效控制和减少新冠疫情传播风险,科学精准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校内各单位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出现校园聚集性疫情,守护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安全。

二是严格落实校园管理。坚持师生“非必要不离黄(黄石城区)、不离校”,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入”,“非必要不举办大型聚集活动”的原则。全体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黄,离黄需申报获批,返黄后24小时内进行核酸检测。在校学生非必要不离校,少流动、少聚集。请假审批后方可离校返校。暂未返校的学生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要求,在满足返校条件后方可申请返校。获批后按有关规定有序返校。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师生员工、校内商户、校内住户、食堂工作人员和工地从业人员等(以下简称校内人员)进出校园落实“四必”和查验“两码”的相关措施,对隐瞒行程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或单位将实行追责。

三是严格线下活动审批。除正常教学和必要的管理活动外,原则上不举办聚集性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组织谁负责”原则,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线下活动的,需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责任,报学校及属地防控指挥部审批通过后方可举办。

四是严格做好防护措施。校内人员要增强防护意识,定期查看湖北健康码,做好在校园内外的自我防护。师生在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室内场所要全程佩戴口罩,坚持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等良好卫生习惯。

五是加强沟通提升服务。各学院要定期与师生代表进行座谈,传达目前全国疫情形势和特点,积极回应和解决师生的合理诉求,及时了解师生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需求和存在的困难,予以妥善解决。后勤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六是主动配合核酸抽检工作。校内人员要积极主动参与学校每周核酸抽检工作,要确保每周抽检比例要求,学校食堂厨师、服务人员、校内重点岗位人员每周进行核酸检测。

七是及时接种新冠疫苗。校内人员应当及时接种新冠疫苗,完成加强免疫,构筑全民免疫屏障。

八是加强监督检查。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纪委要进一步加强督导检查,对履行疫情防控工作不力的单位和干部按照法律法规追责相关责任。

湖北师范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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